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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东线高速限速100公里,交警开错罚单 |
2008-07-02 10:09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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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东线高速公路195公里处,林先生行驶车辆的车速为102公里/小时,却意外收到交警部门的罚单。对此,海南省交警总队负责人解释,这是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,已清除了违章记录。
据林先生介绍,他于6月29日收到罚款单。罚款单上显示,6月7日下午2时30分左右,从三亚往海口方向行驶的路上,东线高速公路195公里处,当时开车的时速为102公里/小时。由于超速在50%以下,被罚款200元。
林先生说,在收到罚款单后,他通过查询得知,东线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时速高于110公里/小时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才能予以处罚。为此,林先生感到纳闷,自己当时开车时速控制在110公里/小时以内,怎么会被开了罚单呢?
随后,记者来到海南省交警总队。据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这是由于监控系统刚刚启用,包括处罚电脑系统等各方面都是刚刚建立,在各方面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产生的失误。
该负责人解释说,因为高速公路限速为100公里/小时,但抓拍起始值为110公里/小时。当行驶的车速超过100公里/小时,监控系统将开始对这个时速作为处罚依据进行掌控,但未超过110公里/小时将不会作出处罚。在对掌控数据进行清除的过程中,个别的工作人员将测速数据放在记录里,没删除完,导致混在违章的数据库中。而工作人员也发现了这个失误后,已经立即清除林先生的违章记录。
记者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中看到,东线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,最低车速不得低于60公里/小时,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00公里/小时。但是,因测速仪器存在一定误差(误差正负为1%),为避免执法差错和异议,东线高速公路超速抓拍起始值定为110公里/小时。因此,东线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时速低于60公里/小时或时速高于110公里/小时的,交通监控系统将自动记录,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据此予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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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:南海网 作者:吴文霞 |
编辑:海 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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